因商标案纠纷引发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之争至今还没有定论,日前,在两年商标案仲裁执行有效期即将到来之际,王老吉诉加多宝又两起诉讼立案。此次,王老吉针对加多宝违规使用王老吉商标索赔10亿元,而以加多宝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经营王老吉的利润来算,加多宝或面临75亿左右的赔偿。
据南方日报5月9日讯,日前王老吉所属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和王老吉商标案相关情况。王老吉诉加多宝商标侵权索赔10亿元案已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时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一案,也已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
据了解,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0年5月2日签订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此后,鸿道集团又分别于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与广药集团签订两份补充协议,欲将商标使用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由于牵涉行贿及国有资产流失,2010年合同到期后,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以收回王老吉商标授权。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承担46.4万余元的仲裁费用,且必须在30天内支付完毕。然而,鸿道集团至今并未支付此笔费用。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商标使用权到底归谁也成了双方争论焦点之一。王老吉根据仲裁书认定的商标使用期限至2010年5月,将加多宝告上法庭,索赔10亿元,并追加加多宝在全国6家公司成为共同被告。
而随着公众视线的再次聚焦,此前曾喧嚣一时的“备案协议”再度浮出水面,成为争端焦点。此前,加多宝提出2003年5月2日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载明商标许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并在商标局有效备案。对此,王老吉方代理律师回应南方日报表示,加多宝后来出具的落款日期为2003年5月2日的协议,是对两份无效补充协议的备案文件,并不是独立合同。伴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定此前两份协议无效,作为履行该两协议的备案行为也应当予以撤销,加多宝更无权根据《备案协议》提起仲裁。